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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关于东航执行师生、护士人员等优惠运价的通知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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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航空客运市场的需求,本着服务大众,报效社会的理念,我公司决定于2004年6月起向学生、教师及配偶,新婚家庭及离退休者提供优惠票价。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1、执行日期:自2004年6月1日(以旅行始发日期问准); 2、使用航班: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承运的国内航班及国际航班国内段; 3、适用范围及具体事项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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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优惠客票必须提前7天出票,客票在对应舱位开放的情况下允许免费变更一次;如无对应舱位开放,应将定座升舱至当日开放且适用舱位,并补足差额; 退票按东航(2004)001号"关于明折明扣销售客票的退票、更改规定"文办理,此类优惠票价与团队票价之间不能互相组合使用,不能享用双重优惠。 5、优惠客票必须凭有效身份证明购买: 1) 教师凭国家教育机关颁发的《教师资格证》或国内正规院校颁发的《工作证》及本人身份证、配偶凭户口薄或《结婚证》及本人身份证; 2) 学生凭国内正规院校颁发的《学生证》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及本人身份证,近期毕业生凭当前国内正规院校颁发的《学生证》基本人身份证; 3) 医护人员凭有效工作证及本人身份证,配偶凭户口薄或《结婚证》及本人身份证; 4) 新婚家庭凭《结婚证》(一年内)及本人身份证; 5) 退休老人凭《离退休证》及本人身份证; 6、代理人在销售此类优惠客票时,对以上适用人员的身份证明凭证复印留存,分别附在出票人联和会计联后,填开此类优惠客票时须在 客票的票价等级/客票类别栏填开票价代号,以备核查;票价栏须按旅客实付票款金额填写。 7、代理人在操作上如有违规行为,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销售此类优惠客票的资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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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航山西分公司市场销售部 2004年5月2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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